货运车拉着一车肉狗在高速公路正常行驶,被爱狗人士知道强行拦截,发生事故,责任应该怎么分?
不法律人士,不专业。
仅凭情理答复。
法令面前人人平等,那是法造社会法令精神。因而,不管货车上载的是狗是猪,按照事理交通规则驾驶是天职。再就是不管你是爱狗人士仍是爱猪人士,你也不克不及违背事理交通规则强行不法拦截一般行驶车辆。假设罔顾交规强行拦截一般行驶车辆那就属于涉嫌求助紧急驾驶。假设形成责任变乱,那就承担变乱责任和由此形成的的经济缺失。
再就是,不管对方(爱狗人士)人员有什么错误,驾驶员都不克不及碰上往形成人员危险,不然就是涉嫌有意杀人。因为关于人体来讲,车辆的碰击是致命的极度求助紧急行为。假设遭到“爱狗人士”的围攻,起首在自保的前提下打德律风报警,然跋文录证据。由执法人员出头具名制止不法行为。动用车辆危险别人绝对不克不及算做“侵占”。只能算做“泄愤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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